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
发布时间:2023-08-14 09:02:37 来源:黑龙江日报


(资料图)

13日,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,我省水旱灾害防御Ⅱ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。

依据《黑龙江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(试行)》有关规定,省水利厅决定于13日8时对哈尔滨、牡丹江市的水旱灾害防御Ⅱ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。

省水利厅提示,各相关单位继续保持高度警惕,持续监测雨情水情,及时发布预警,加强会商研判、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,统筹抓好江河洪水防范、水库安全度汛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,强化防汛抢险技术支撑,组织做好灾后核查和水毁工程修复,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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